各位老師好: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應於114年12月22日前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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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應於114年12月22日前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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