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新北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申請標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二)升學獎學金: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1,000元整。
四、申請方式: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教務處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原住民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