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件】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相關申請表格

請各處室/承辦人依規定時程,繳交審查程序所需之紙本表件至教學組備查。


各處室承辦人/申請人需繳交之審查文件:
1.申請表:請承辦人詳填入校教師資料與課程計畫
2.審查表:請承辦人填寫自評欄位及承辦申請人資料
3.入校須知:請入校教師填覆後親筆簽名

申請期限與審查時間
1.全學期/定期教學或活動:111年9月2日前申請,開學第三週審查
2.待陸續敲定之講座、微課程、活動:活動實施前2週申請,最鄰近的行政會報時段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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