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學雜費補助辦法(校內收件至9/28)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學雜費補助辦法及請領相關規定公告
若有需求的學生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之前已於羅東高中申請過的學生無須再申請)
申請期限至112年9月28日前
發布單位: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基準及請領規定事項.odt
批次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