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學業成績以70分以上為標準
(若低於70分左右且生活確實困苦者,可研議呈請核准)
(高一新生申請者,請檢附畢業國中三年級學業成績)
推薦名額:20名,每名6000元。
※第9屆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學業成績以80分以上為標準
推薦名額:2名,獎助金額請參考附件說明。
備註:其他獎學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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