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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30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4108A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問: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6日、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每年9月15日,以送達教育部或本署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本署。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個管道: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為限,學校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地方政府;屬教育部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

三、請貴校將本案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轉知學生自治組織,並於相關集會宣導說明等,以確保貴校學生獲得本案資訊。
發布單位: 學務-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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