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處公告】高二家長好,今日(09/15)親職手冊有誤,請在此下載更新版!
高二家長好,很抱歉 今日親職手冊第九頁中 二、高中推薦 應為前五個學期之學業成績
更正如下
1.符合繁星推薦資格之高級中等學校,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且高中前五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校排百分比前20%、30%、40%、50%)。
更正如下
1.符合繁星推薦資格之高級中等學校,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且高中前五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校排百分比前20%、30%、40%、50%)。
發布單位:
輔導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