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羅東高中    羅東高中 行事曆     分機表    |   收發信箱   |    會議記錄   |   管理    |    會員                    內部控制 羅高臉書羅高學生會

114年度端午節將屆,請同仁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 「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相關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政(一)字第1140001903號函辦理。
二、端午節期間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
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下稱 本規範) 相關規定,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
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
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
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
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
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 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學校學生家長會及其成員與學校間因有業務往來,爰依本規範第二點規定,家長會及其
成員與學校間具有職務上利害關係,學校公教人員如遇前揭情事,請依本規範相關規 定
辦理。
四、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多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
政倫理相關課程。
發布單位: 人事室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