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
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將依照「113學年度第2學期」減免項目繼續辦理,若要更換減免項目者,請儘速至註冊組領取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填寫;
如無法確認目前自己的減免身分類別,請洽詢教務處註冊組。(換句話說,若身份未變動者,不需提出申請唷!)
二、「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身分變動或補申請者:
(1) 檢附申請表、切結書、戶籍謄本(父母及學生含詳細記事)、相關證明文件。
(2) 有以下身分者可提出申請:
◆ 低收入戶子女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查調111年度父母及學生三人家庭年所得新台幣220萬以下者)
◆ 原住民學生:另檢附學生郵局存簿影本(第一次申請者)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軍公教遺族或傷殘榮軍子女(舊生不需再申請)
◆ 現役軍人子女(減收學費十分之三,本減免與免學費擇優申請)
◆ 經濟弱勢學生
(若有同時具有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者,將優先以原住民身份減免,如欲以低收身分減免者,請主動向註冊組提出)
(3) 申請「身心障礙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變動或補申請者,於114年7月1日(二)前備齊資料,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雜費減免;
申請「低收、中低收、原住民、特殊境遇、軍公教遺族或傷殘榮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經濟弱勢學生」身分變動或補申請者,於114年8月29日(五)前備齊資料,
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雜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