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高一新生】
一、申請對象: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經濟弱勢學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等特殊身分之學生。
(若有同時具有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者,將優先以原住民身份減免,如欲以低收身分減免者,請主動向註冊組提出)
二、「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身分申請注意事項:
(1) 檢附申請表、切結書、戶籍謄本(父母及學生含詳細記事)、相關證明身分之文件。
(2) 有以下身分者可提出申請:
◆ 低收入戶子女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查調112年度父母及學生三人家庭年所得新台幣220萬以下者)
◆ 原住民學生:另檢附學生郵局存簿影本(第一次申請者)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軍公教遺族或傷殘榮軍子女(舊生不需再申請)
◆ 現役軍人子女(減收學費十分之三,本減免與免學費擇優申請)
◆ 經濟弱勢學生
(3) 請於114年9月2日(二)放學前備齊資料,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雜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