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宜蘭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
宜蘭縣政府說明如下: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 依前開規定,欲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10月31日之前逕至「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網址:https://ylns.ilc.edu.tw/)完成線上註冊及申請程序。
- 申請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應於「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並於線上填妥個人資料後列印申請表、學生及家長與學校合作關係事項表(高中階段與學校合作者,請填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個人與學校合作意向書)及教學人員任教同意書送至設籍學校,請設籍學校務必檢核資料齊全後核章,並於114年11月5日(星期三)前分別掃描為PDF電子檔後逐一上傳該系統,並完成學校端初審作業程序。
- 申請表格檔案業已公告於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網址:https://ylns.ilc.edu.tw/)。
- 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縣偏遠地區教育及實驗教育資源中心陳小姐,聯絡電話:03-9255761分機23。
- 宜蘭縣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資料一覽表及系統學校端操作手冊,請參閱附件。
注意!若為「個人與學校合作意向」者,請於10月17(五)前將申請相關文件寄至電子信箱:t5112@ldsh.ilc.edu.tw
發布單位:
教務-註冊組